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 >仲裁 >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在哪些情况下,仲裁庭可对仲裁申请作出缺席判决

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根据仲裁实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也可以售出缺席裁决: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zhongcai/n9pxy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