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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调解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调解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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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有强制执行力吗

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司法上所称的强制执行力,是指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仲裁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生效,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生效后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本身没有强制执行权,当事人需要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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