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有什么法律后果 治安管理 关注:5.29K次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 出入境 法律 检疫 拒绝接受 后果 治安管理 诉讼仲裁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zhianguanli/dvvjg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