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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

一、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

15岁盗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的需要缴纳罚款。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盗窃罪是如何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以下规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到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办理。

未成年人15岁偷盗不构成犯罪,不用被行政拘留但是要被行政处罚。罚款由其监护人承担。并且其监护人要负起批评管教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也会从轻处理。并且我国对盗窃罪给予严厉的处罚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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