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案例 >

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处罚?

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处罚?

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处罚?

一、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处罚?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是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究刑事犯罪活动方面以及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二、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与它罪的区别是什么?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

(2)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2、本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1)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

(2)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3)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4)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

(5)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此时就应当被认定为犯罪,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严重的侵犯了我国的国家利益,给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此时如果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国家利益的严重损害,那么就需要对该犯罪行为人加重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susonganli/krlrk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