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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继承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被告的继承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一、被告的继承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被告的继承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继承纠纷答辩状的内容有:

答辩人:某某,男,某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某某地方。身份证号码1234。

答辩人因某某诉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子女不得继承。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且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25年前的事情,距离法院调解书的下达也有17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所以,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房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答辩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话,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书写,因为毕竟律师是具有专业的法学知识,所以对于这方面的一些书写格式还有内容都是比较清楚的,当然了也是可以自己书写具体的答辩状的,需要提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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