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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了怎么赔偿

快递丢了怎么赔偿

快递丢了怎么赔偿
首先,如果是网购的包裹被弄丢了,可以先找卖家协商,卖家会自行做出补发或是退款的处理,若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同时,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赔,索赔时语气尽量平和,若是对索赔结果不满意的,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来赔偿的,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对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都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快递单上有说明)进行索赔即可。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可以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索赔不满意的也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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