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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否存在主观与过失

污染环境罪是否存在主观与过失

污染环境罪是否存在主观与过失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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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原有规定作出修改,本罪从结果犯演变至行为犯,主观方面从重大过失变为故意。

环境污染对于当代人和后代人来说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对于环境的保护光有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配合,遇到环境污染的现象一定要积极的去制止,如果发现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环境污染的话,一定要及时像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这样的问题,具体也要看自身的犯罪行为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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