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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是过失犯罪吗?

高空坠物是过失犯罪吗?

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新闻报道,经常会看到或听到高楼高空坠物伤人或砸坏物的恶劣事件,不仅危害人身健康,也给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高空坠物、抛物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那么,高空坠物是过失犯罪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是过失犯罪吗?

、高空坠物是过失犯罪吗?

高空坠物是不是过失犯罪,还需看案件情节而定。“高空坠物”肇事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首先要看是否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若高空坠物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就可能涉嫌相关犯罪。其次,要考虑到肇事者的主观方面。若因肇事者故意或者具有重大过失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肇事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所以,如果肇事者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而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则属于过失犯罪。

二、关于高空坠物的追责问题

1、《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2、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

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3、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综上所述,对于高空坠物是过失犯罪吗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两个角度考虑,一个是肇事者是否存在主观意识或重大过失行为,另一个是,高空坠物是否造成重大损害,若两者都满足,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可以定性为过失犯罪的。具体案件需具体分析,详情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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