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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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