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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无效合同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并不是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那么无效合同表现形式有哪些呢?一旦合同最终被确认无效,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些问题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合同如果无效就意味着合同的内容都是无效的。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答案。

无效合同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在合同中订立如下免责条款该条款应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但是,在现实生产、生活中,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还不止这几种,最少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签订的合同(属主体不合格);

②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签订合同时签订的合同;

③盗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④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未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⑤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⑥以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以国家限制流通物为标的的合同;

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⑧非法转让或倒卖的合同;

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合同。

二、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九条之规定,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无效的,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当事人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恶意患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或他人。

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的签订形式、合同内容以及合同履行等方面仔细审查,避免发生合同签订后又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况。因一旦合同无效,将可能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为了成功订立有效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尤其是在订立标的额巨大的合同时,当事人最好是能够事先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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