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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提存是为救济债务人因债务履行受阻而处于不利状态所采取的方法,因此只有符合提存条 件时方能进行。提存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须发生阻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原因;
2.提存的标的物须是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应当给付的物且适于提存。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 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 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 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一般而言,一经提存即认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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