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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采购合同需要约定有效期吗

民法典采购合同需要约定有效期吗

民法典采购合同需要约定有效期吗
律师解答:是要。律师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里面一般是要约定有效期限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也就是说合同的期限是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约定的,不可以一方强加给另一方。
对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请求签订较长期限的合同;
但若觉得有风险,可以拒绝其请求,或双方另行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
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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