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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我们首先还原一次网购的全过程,搜索商品,查看商品,买家购买生成订单,完成付款,卖家审核无误确认订单,发货收货。购物网站上的商品广告由于其并不包含商品的详细信息,只是希望消费者点击以了解更多,与传统的商业广告并无二致,故应属于要约邀请。网络购物订单包含了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买卖双方、交易标的、数量、价格、送货地址、付款方式,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形式特征,但并不代表合同已经成立,因为订单的生成并没有双方磋商且可以随意的取消订单,因此,订单应该理解为要约。卖家审核确认,代表卖家已经就合同的履行已经进行了评估,合同能够进行履行,才能代表双方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应视为承诺。因此,卖家审核确认订单时网络购物合同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标签: 生效 购物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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