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

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

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

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是:
一、不能履行,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二、拒绝履行,即合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履行。
三、延迟履行,即合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示将不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iwu/hetongweiyue/pvx3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