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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运输合同其中包括了多式联运合同、货运合同以及客运合同。运输合同的其实就是指承运人将货物或者是旅客从起点运输到终点,然后由运托人或者旅客支付一定的运输费用的一种合同。如果有一方违反货物运输合同会有什么责任?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就这点问题来为大家做解答。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1、承运方的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托运方的责任:

(1)未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偿付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专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短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时,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上文的内容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其中包括了承运方的责任和托运方的责任。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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