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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诉讼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案件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前期准备:办理授权委托、制作好起诉状、备好必要的起诉

证据材料(复印件);

2、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份数:N 1,N为被告的个数);

(2)必要的起诉证据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被告的有关身份证明,如工商登记卡片);

(3)授权委托材料。

3、立案庭的法官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则受理;

4、缴纳案件受理费;

5、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法官拒绝立案,

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二、具体的法院起诉公告流程是怎样的?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无法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则要求原告办理公告送达,具体流程如下:

1、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领取《公告函》;

2、持《公告函》原件到当地法制报社登报公告(公告内容是按照法院《公告函》上载明的内容进行刊登,《公告函》应复印备份);

3、登报后,到报社领取两份载有公告的报纸,一份送给法院,一份存档。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后,视为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

相关文书已经送达给被告。

三、具体的法院关于起诉的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1、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2、法庭调查(正式开庭)

(1)介绍法官及书记员情况,宣读当事人法庭上的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听清及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①原告陈述与被告答辩;②原被告双方举证与质证(若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则紧接着进行反诉的法庭调查:即由反诉原告陈述和反诉被告答辩,反诉原、被告举证质证,但需避免重复举证质证);③提问阶段(包括原被告互问互答、法官向原被告提问,若到了辩论阶段需补充提问,法官应申明恢复到法庭调查阶段)。

3、法庭辩论

(1)主审法官根据调查结果总结争议焦点,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其总结的争议焦点有异议或补充;

(2)第一轮辩论;

(3)第二轮辩论或者补充辩论。

4、组织调解

(1)主审法官先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2)若双方同意调解,则由各方提出调解方。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因为一些民事纠纷要上诉,那么就必须要提前写好诉讼状,在诉讼状中,一定要写清楚起诉者双方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要写清楚具体的起诉理由以及希望达成的诉讼请求,然后要罗列好客观事实和相关的证据,等待法院的审理,如果审理通过,那么法院就会开始进行立案如果不通过,那么就直接不予受理。

标签: 诉讼 流程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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