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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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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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区(县)、街(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即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确认其是否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审核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座落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来的审核表及备案花名册; 2、失业人员档案、养老保险手册或对帐单; 3、失业人员的缴费记录; 4、《就·失业证》; 5、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经济补偿或安置费的情况。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确认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ehui/shiyebaoxian/gz8kv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