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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如何查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如何查询?

在我们国家购买各种保险,主要是为了规避一些风险,也就是在一些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可以利用这个保险来降低自己的损失,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生育保险,当然生育保险,它是我们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当中的一种,大家都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如何查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如何查询?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如何查询?

生育保险只有单位才可以缴纳的,自谋职业不可以缴纳的。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二、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蒋继元说。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生育保险的查询方式是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来进行的,比如说可以到社保大厅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电话查询,当然现在最方便的还是在网络上进行查询,具体的方式都给大家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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