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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社保类别有哪些

社会保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社保类别有哪些

一、社会保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社保类别有哪些?

社会保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社保类别有哪些

1、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缴纳费用为缴费基数乘上规定的比例缴纳医保,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其中绝大多数费用公司承担,个人只需要承担一部分。公司缴纳费用会划入统筹基金,剩下划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基金住院报销,个人账户一般药店买药都可以进行使用。

2、工伤保险:费用全部公司承担,员工不需要进行缴纳。工伤保险的用途就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在某些特定岗位上得了职业病,都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付。

3、失业保险:如果员工被迫失业,可以去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申领成功之后,员工找不到工作任何收入的情况下,每个月都可以领取补助,不过必须符合条件。

4、生育保险:也是公司缴纳,主要针对的对象当然是职场的女性员工,女孩子从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5、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根据我们缴纳社会保险的累计总额和时长,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按照比例进行缴纳。

二、社保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综上,社会保险的类别一共有以上5种,现如今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相对成熟的,社会保险的征缴,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都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民众也可以通过社保局的网站及其他方式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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