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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介绍信

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介绍信

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介绍信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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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工伤保险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合同法》没作具体规定,目前仍可参照《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十至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意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除非地方有特殊规定,否则用人单位不负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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