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其它合同 >合同样本 >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深房地转字( )第 号

一九 年 月 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深圳市  地段(地块编号:  )拥有房地产,名称:  数量:  ,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土地面积:     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   m2

公用分摊面积   m2

其它( )面积   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 m2

物业部分为:

十 元,(小写: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从 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qita/hetongyangben/r950j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