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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怎么签才无后顾之忧?

租房合同怎么签才无后顾之忧?

租房合同怎么签才无后顾之忧?

租房合同怎么签才无后顾之忧?

随着电视剧《安家》的播出,房产买卖与租赁相关故事轮番上阵,让每一个或租或买过房子的人都回忆起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其实每个人与房子的故事每天都在真实上演,这其中涉及到非常多的法律问题,常律师就处理过很多这方面的实务。

年初,王某找到常律师,他想在普陀区的某地承租一间门市,做些自己的生意,由于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并不了解,所以他想咨询签订这种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据王某说,该门市系刘某出租,王某与刘某商定长年租赁该房屋,可以一次性支付租金,并且想把这个门市重新装修一下,同时还要以该房产地址办理工商登记,刘某对这些条件均口头答应,但是拿出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却非常简单,只简单列明了房产位置,租金总额,租期等等,对二人口头约定的其他条件均未涉及,王某这才觉得这样签订合同似有不妥之处,故来询问常律师。

通过与王某交谈,详细了解了以上这些情况之后,{子问题开始}常律师对该租赁事项给出了以下法律意见:

1、对于一般租赁合同,首先我们要确认出租方有权出租该房屋,系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授权委托的权利人,同时该房屋无其他权利负担,不影响正常使用。

2、王某承租该房屋意在使用房屋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但如果是商住两用房则无法办理此类登记,在此情形下,双方仅口头约定风险巨大,若合同对此无任何约定,则承租方可能面临既无法正常登记,又面临需承担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所以在合同中勿必要约定出租方承诺该房产可用于工商登记,且出租方需配合承租方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一来,承租方王某就可无后顾之忧。

房产租赁和买卖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无论是出卖(租)方还是买受(承租)方,若不提前考虑法律风险,都有可能受到极大损失,常律师的建议是,一切都要考虑在签合同之前,换句话说,就是将风险把控在书面合同上,因为,在已经签字画押之后遇到问题后再想解决办法,此时往往已经处于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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