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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政策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地区差异,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具体咨询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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