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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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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实践中,债务人电话关机,搬离住所,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或熟人打听均不能联络到债务人的时候(债务企业常见负责人失联、公司人去楼空等情形),除了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催告函以外,通常就只有登报公告的通知方式了。

公告形式被明确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也就是说,债权人在能够证明债务人确系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债权催收,此种催收方式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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