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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转移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转移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离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但是不同于共同的存款,房产分割时会遇到房贷的问题,如果离婚时房贷没有还清,处理的办法比较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离婚房贷的转移,在办理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同时在办理时还需要按照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的规定准备好需要的证件。

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转移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一、北京离婚共同房贷处理办法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转移需要的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贷转移北京地区转移的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三、离婚房产过户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2、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夫妻共同房贷的房产需要共同偿还也可以商议之后由一方来偿还,这就需要办理离婚房贷转移手续,需要携带好离婚协议、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房产信息等等,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的手续,不过各地银行的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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