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公司经营解答 >经营管理律师解答 >

股东做假账是否需要坐牢

股东做假账是否需要坐牢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坐牢;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会坐牢。
法律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股东做假账是否需要坐牢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ngying/guanlijieda/j738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