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为您推荐】鹿城区律师   博白县律师   高县律师   蕉城区律师   罗庄区律师   富蕴县律师   越秀区律师   

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我国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其设立了监护人。而不管是作为法定监护人还是指定监护人,一旦具有了监护人的身份,则就需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到底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呢?本站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一)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二)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三)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四)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状况。然而当原亲生父母有的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养育自己亲生子女,孤儿院或寄养家庭就变成小孩的监护人。亦有些父母双亡的小孩由亲戚照顾,照顾小孩的亲戚就变成小孩的监护人。一些无法照顾自己的成年人(如智障人士)亦会有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作为监护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固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一定义务的。至于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而要是监护人不积极履行自己的实际义务的话,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标签: 义务 监护人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zinvfuyang/pk3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