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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般抚养费给多少?

诉讼离婚一般抚养费给多少?

诉讼离婚一般抚养费给多少?

一、诉讼离婚一般抚养费给多少?

诉讼离婚一般抚养费是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二、分居一年之后可以诉讼离婚吗?

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因为《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才准予离婚。除此种情形外,准予离婚的情形还有: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一方被宣告失踪。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一年之后是可以申请诉讼离婚的,但是一般在一审期间,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处离婚的。如果双方有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处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标签: 诉讼 离婚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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