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

民法典放弃房产继承权应当做什么

民法典放弃房产继承权应当做什么

民法典放弃房产继承权应当做什么
律师解析:放弃房产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由放弃的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此为放弃继承的时间。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yichanjicheng/wz8n3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