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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费用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费用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要的费用:

房产继承费用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房产继承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登记费:住宅80元/套;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印花税:5元/本。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在我们的日产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房屋继承的情形的是,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也是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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