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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怎么算

房产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怎么算

房产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怎么算

一、房产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怎么算?

1、房屋总价值的评估费:房屋评估总价值的1%;

2、合同印花税:房屋总价值的0.05%;

3、产权登记费用:100元;

4、契税:房屋评估总价值的1.5%;若是法定的继承人,那么就可以不需要缴纳这个税费。

二、办理房产遗嘱继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产权登记、办理继承登记等步骤。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办理过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之,遗产房过户的整体收费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包括各地房管局收的房产证的工本费,实际上也是有差异的,再说不同的遗产房的市场价格也不可能是一样的,确定了遗产房的继承人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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