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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入户 收养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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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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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 广州入户需要什么程序呢?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或公证处出具的《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前凭《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后凭《收养证》);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收养人如属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街镇一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5、被收养人已办理入户的需提供户口簿;
6、属送养的,还需出具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明、计生证明;申办《收养证》的一系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由发证机关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收养人不符合收养条件,于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前又私下抱养的,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还需提供社会抚养费收据;
8、所有证件均需以A4纸单面复印,并带齐原件核对。这就是收养小孩 广州入户的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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