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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民政不办理收养

超生民政不办理收养

超生民政不办理收养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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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收养关系,是不能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就解除其法律效力的。因此,《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根据这一规定。

经过上文的讲解,我们了解到法律中规定的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若不满足的话,那么当事人就无法进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而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之后,还需要都相应的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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