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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认定过错

离婚时如何认定过错

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

离婚时如何认定过错

(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因此,离婚时认定是否存在过错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综合判断,从而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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