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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怎样处理离婚房产纠纷

法院一般怎样处理离婚房产纠纷

法院一般怎样处理离婚房产纠纷
律师解析:法院对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按照债权的性质予以返还;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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