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离婚 >

离婚上诉要手续有哪些

离婚上诉要手续有哪些

离婚上诉要手续有哪些
律师解析:离婚上诉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提交原一审程序的涉及的案件材料、书面上诉状、证据材料等材料,提起上诉;
2、受理
3、审查,一般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lihun/g77e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