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夫妻共有财产在第三人法院强制收回可以吗?

夫妻共有财产在第三人法院强制收回可以吗?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在第三人法院强制收回可以吗?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所得到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除本规定当中的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夫妻双方如果进行离婚的话,首先共同财产是不能随意进行转移的,一旦有恶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对方在进行送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多分。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婚内的财产,是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才能够进行使用,一方不统一是不能够进行使用该财产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jiatinganli/8z1j6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