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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婚姻无效准予离婚吗?

判决婚姻无效准予离婚吗?

判决婚姻无效准予离婚吗?

一、判决婚姻无效准予离婚吗?

可以直接离婚,无效婚姻是指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以前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已经离婚了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所以是不能再向法院请求判决婚姻无效的,存在婚姻关系才能请求判决婚姻无效。

二、申请宣布无效婚姻的主体是谁?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法律上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三、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有什么?

(一)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判决婚姻无效之后是可以离婚的,由于重婚的原因导致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及其亲属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由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纪而导致婚姻无效的,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由于近亲属结婚而导致无效的,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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