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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领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夫妻感情不和领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一、夫妻感情不和领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夫妻感情不和领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夫妻感情不和领离婚证,如果是选择协议形式离婚有三十日的冷静期限制,如果是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相关法律规定中,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目前,离婚是需要强制执行冷静期的,但只针对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关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根据最新的《民法典》有关规定来进行认定的,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但如果涉及到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的,就不适用于冷静期。

相关法律依据:

离婚办离婚证是有冷静期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登记离婚所需的手续有哪些?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7、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如果通过协议形式达成共识,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离婚证是有冷静期规定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内,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登记申请,但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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