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一般属于孕妇能否离婚?

一般属于孕妇能否离婚?

一般属于孕妇能否离婚?

一、一般属于孕妇能否离婚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法律对于怀孕期间女方的离婚权利并没有限制,女方本人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也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怀孕只是对男方提出离婚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出来,但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的,那么只有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而对于男方是有限制性的,只要双方可以协商好就可以走协议的方式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就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只要能确定双方的感情已破裂,那么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网站地图
标签: 离婚 孕妇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jiatinganli/348zo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