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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

离婚纠纷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

离婚纠纷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

一、离婚纠纷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级别管辖地的规定是: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案件受理之后,当地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婚后财产纠纷起诉依据是什么?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的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双方如果没有办法通过协商离婚,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发起离婚,因为诉讼离婚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所以通常是起诉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对双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这样也方便对财产进行调查,通常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在被告所在的法院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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