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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

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

一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收益等都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进行分割,但是有些人会在预见感情破裂前将财产通过一些手段进行转移,例如将部分财产存在写着父母名字的存折中,认为这样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可以不用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只要是婚内财产,离婚时都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下列这些情况属于婚内财产:

      1、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等。

      2、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当夫妻的财产有属于以上几种情况的,都是属于婚内财产,即是存款的名字写着父母的名字,只要证明是共同财产,依然是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的。并且法院也会受理调查银行的开户情况等信息。

       如果存折中写了父母的名字,到了离婚需要财产分割的情况,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就可以免去找证据去证明为共同财产,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比如自身是个全职太太,存钱等都是对方在负责,分割财产又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建议找律师介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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