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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理?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理?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理?

一、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理?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的办理方法为:住屋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屋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

二、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产局进行办理,每个省市地区关于房产过户的流程与需要的材料不一定都是固定的,也是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来办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共有房产的过户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也可以由办理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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