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 >

会计司法鉴定机构注意事项

会计司法鉴定机构注意事项

会计司法鉴定机构注意事项,会计专业人士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担任司法鉴定,对司法鉴定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影响到审判结果,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来进行,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质量,严格根据要求执行。

会计司法鉴定机构注意事项

当前,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已经广泛地参与到经济案件中担任司法鉴定人,或者出庭作证。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司法鉴定人5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615万件。

注册会计师参与经济案件,不仅要精通财税等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民法、刑法等基本原则。笔者认为,主要应在三大方面特别注意。

注重审计证据的详细审计

注册会计师是审计抽样,注重审计程序;司法会计鉴定是详细审计,注重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注册会计师一般采用审计抽样技术,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为注册会计师针对整个总体得出结论提供合理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设计审计程序,并遵循审计程序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即使没有证据证实审计意见存在错误,也可能因为审计程序存在问题导致审计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

司法会计鉴定一般不采用审计抽样技术,而是详细审计。详细审计是指百分百地审计对象总体中的全部项目,并根据审计结果形成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当然,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既要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也要遵循审计抽样原则。

但在实践工作中,绝大部分司法会计鉴定委托项目,均是对财务报表的个别项目发表鉴定意见。比如职务侵占,司法鉴定人仅对犯罪嫌疑人涉及的职务侵占事项发表鉴定意见,无须关注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因此,司法鉴定人仅须对所涉及的审计证据进行详细审计,无须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如控制程序等。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nding/sifakuaiji/7jlv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