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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的伤残鉴定要交警受权

车祸受伤的伤残鉴定要交警受权

车祸受伤的伤残鉴定要交警受权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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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定要把固定钢板去掉?

车祸伤害,属于人身损害,受害者进行伤残鉴定的时机,是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受害者采用钢板内固定的,钢板需要取出的,没有取出之前属于治疗尚未终结和效果不稳定状态,鉴定结论可能不够客观公证,不应进行鉴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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