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解答 >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的写法要求,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有明确的规定。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即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

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2、见证人之一代书;

3、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

4、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yichanjieda/9l8y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