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亲属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吗 离婚律师解答 关注:1.64W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标签: 离婚 诉讼 代理人 婚姻家庭 委托 亲属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lihunjieda/o50ng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