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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可以吗?

离婚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可以吗?

一、离婚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可以吗?

离婚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可以吗?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律师代替权利,但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手续。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俩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签字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权利参加庭审,但是本人必须出席,最后在法院判决书上需要双方签字,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提交申请得到法院同意后,不参加庭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民法典规定是先要调解的,调解不成才判决。如果不出庭,法官无法较好查清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也无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调查清楚,诉求得不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二、起诉离婚律师能做些什么

(1)前期律师谈判

很多即将离婚的夫妻,已经难以心平气和的坐下谈判,由于双方缺乏互信,更是对争议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谈判的必要或断定再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在男女双方难以谈判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协助谈判,注意技巧,有时是可以谈判成功的。

律师可以运用法律知识说服对方;

律师可以凭借经验技巧把握对方心理;

律师可以起到中间人协调作用;

律师可以促进谈判且避免留下离婚后遗症;

相信在律师的参与下,就会有一份谈判成功的希望,这样可以避免诉讼,避免进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伤害。因此说,诉讼前的谈判是应该有的,此为第一部曲。

(2)诉讼阶段的谈判

如果双方矛盾较深无法谈判成功,或者对方蛮不讲理无法交流,或者对方拒绝谈判,此时再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要审查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会一并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当然就不会再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诉讼过程中依然需要谈判,法官会主持调解,律师也会参与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谈判,也可以私下谈判。诉讼阶段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思想压力,律师如果注意火候,注意技巧,仍有促使双方谈判成功的可能。在诉讼阶段不理智的当事人有时是情绪激动,难以静心谈判,甚至仇人相见分外红眼,因此此阶段谈判相对较困难,仍应当以诉讼为主谈判为辅,以诉讼逼谈判,以战逼和。

离婚诉讼是法律的最后屏障,也是离婚当事人最后的选择,诉讼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诉讼是万万不能的;诉讼影响着参与诉讼的每位当事人;当诉讼存在风险、需要付出成本——金钱和精力,离婚当事人就会考虑选择诉讼还是私下和解;当前期谈判未果时,才有了离婚第二部曲——诉讼,当第一次诉讼无法解决问题时,离婚当事人经过权衡、经过诉讼的洗礼后往往又会选择第三部曲——后期的谈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诉讼)。

(3)后期律师谈判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等到6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但是,这样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男女双方都是一种伤害,并且6个月也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是协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他人的侵害,并且在维护权利的过程是以一个专业的角度进行判断的,可以有效的帮助当事人进行案件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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