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 财产分割律师解答
- 关注:7.69K次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caichanjieda/od8jv.html